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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追授王新法同志、授予刘桂珍同志“全国脱贫攻坚模范”称号的决定
索引号: 000019502-2017-00020 制发日期: 2018-01-02
公开事项名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追授王新法同志、授予刘桂珍同志“全国脱贫攻坚模范”称号的决定
索引号: 000019502-2017-00020
制发日期: 2018-01-0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追授王新法同志、授予刘桂珍同志“全国脱贫攻坚模范”称号的决定
人社部发〔2017〕99号
2018-01-02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扶贫办(局),相关省市扶贫协作办: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在实现这项伟大事业的过程中,基层干部群众艰苦奋战,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涌现出一大批忠于党和人民事业、带领群众脱贫攻坚的先锋模范,王新法、刘桂珍同志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王新法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生前为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退休干部。2013年退休后,他响应中央号召,拿出个人全部积蓄自愿到湖南省石门县南北镇薛家村义务扶贫,担任名誉村主任,带领该村实现整体脱贫,农民人均纯收入翻一番,把落后的贫困村建成全国文明村。2017年2月23日,王新法同志因劳累过度突发心肌梗塞,牺牲在脱贫攻坚一线,终年64岁。刘桂珍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现任山西省代县峪口乡段家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她默默坚守贫困山村,群众有求必应,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一肩挑起村支书、村主任、乡村医生、代课教师的责任数十载,带领贫困群众整体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决定追授王新法同志、授予刘桂珍同志“全国脱贫攻坚模范”称号,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希望全国扶贫战线广大干部群众要以王新法、刘桂珍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策部署;学习他们不怕牺牲、勇于攻坚的战斗精神,增强决战决胜的信心决心;学习他们用心用情、倾力扶贫的为民情怀,真心实意为贫困群众办实事谋福祉;学习他们守望相助、奉献爱心的高尚品德,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扶贫初心,牢记攻坚使命,凝心聚力打好脱贫攻坚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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