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7条、宁洱县13条、墨江县18条......”1月18日,普洱市纪委对各县(区)、市直单位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一一通报。
2017年12月10日至12月29日,由普洱市纪委牵头,组织10个县(区)、150多家部门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解决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共查找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41条。
通报还对发现的问题从工作作风、扶贫资金、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归类总结,并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意见建议。
“这次自查自纠共发现问题8个,针对发现的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整改落实。”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普洱市科技局负责人说道。
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其中,立行立改34条;经过梳理排查,移交下级纪检部门办理4条;通过责令整改、批评教育、问责处理、党政纪处分等方式,责令整改74件,问责处理1件,正在处理129件。
“今后,我们将结合完成全年扶贫目标任务百日行动,紧盯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及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发现和查找扶贫工作中存在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问题,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宁洱县一位党委负责人介绍到。
目前,普洱全市正结合自查自纠情况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