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瓦房店市瓦窝镇林业站原站长刘锡远骗取国家补助款问题。时任瓦窝镇水利站站长刘锡远,在明知普兰店某矿业开采有限公司修建的陈店村东南屯方塘不属于农业灌溉项目的情况下,仍利用职务之便将不符合补助条件的方塘项目上报瓦房店市水利局申请小水设施补助,骗取国家补助款29.56万元。2017年10月,刘锡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庄河市城山镇马庙村村委会原主任葛福学等人挪用侵占扶贫资金问题。马庙村在组织实施扶贫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过程中,时任村委会主任葛福学召集村治保主任王涛、报账员王宣圣,擅自决定从大连市财政拨付的60万元整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中,挪用5.5万元用于给付组织建棚者的奖励费。同时,王涛还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列工时费的手段侵占扶贫资金4.8万元。2017年5月,葛福学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王宣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金普新区复州湾街道山河村党总支书记邹长春等人骗取退耕还林补贴款问题。原毛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现山河村(由原毛沟村、原苇塘村、原山河村合并)党总支书记邹长春等人,采取虚报面积等方式,先后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款合计97.9万余元,用于村集体支出。2017年6月,邹长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七名村干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普兰店区皮口街道团委书记邵大鹏违规收费问题。邵大鹏在任皮口镇土地办办事员期间,利用给村民办理房照及新建房屋审批手续之机,以交纳罚款、手续费的名义违规收取八家村村民1.4万元,用于个人花销。2017年12月,邵大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并上交财政。 5.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后牧城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永成违规处置集体土地等问题。刘永成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违规将集体土地租赁给大连某涂料公司使用;对大连市某保温材料制品厂等单位在村集体土地上进行违章建筑,监督制止不力,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11月,刘永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