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发布人: 董铭胜 来源: 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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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推动中央、省委、市委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持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以铁的纪律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近日,毕节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分别是:

1.赫章县达依乡和平村党支部原书记徐定东等人虚报冒领扶贫资金问题。2013年,和平村在实施“赫章县2013年产业化科技扶贫养羊项目”过程中,村党支部原书记徐定东、村委会原主任李镇材、党员徐灿共谋,采取借羊应付验收的方式骗取项目补助资金71680元,平均打入含徐定东、李镇材、徐灿在内的合作社8位农户的账户,占为己有。2017年12月,徐定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李镇材、徐灿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七星关区八寨镇中厂村党支部原书记张仕忠吃拿卡要、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等问题。2008年至2012年,张仕忠在负责危房改造申报工作中以好处费名义索要和收取他人现金13000元,将收取的村民社抚费14100元占为己有;2013年,将截留的招呼站项目款8000元及虚报冒领的退耕还林补助款59006.88元占为己有;2015年,采取虚报高速公路征地面积方式套取赔偿款170861.76元占为己有。2017年8月,张仕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及资金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威宁县盐仓镇三寨村党支部书记邓广富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3年12月,邓广富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其父亲、母亲、胞弟、侄子4人纳入精准扶贫系统。2017年11月,邓广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纳入对象予以清退。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强力推进、精准发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有序、高效开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查快处、严惩不贷,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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