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要求,今年来,保山市纪委严肃查处涉嫌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畅通信访举报诉求渠道,不断强化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今年1至8月,全市共受理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56件,已办结33件,对正在办理的23件进行督办。
为促进信访举报件的严查快办工作,今年4月,印发了《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快查严办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暂行办法》,要求对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要求,坚持“快”字为先,快收、快阅、快处,坚决防止信访举报件积压、搁置的现象。制定了《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方案》,从4月份开始,利用6个月左右的时间,对承办单位组织不力、办理不认真、进度缓慢的或者遇到难以解决的困难的,超出办理期限仍未报告结果的等信访举报件进行重点督办。目前,对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的23件信访举报进行发函督办。
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定期处置研判机制,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市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定期处置研判协调小组,每2个月召集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扶贫办、市发改委等部门,召开1次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议,集中排查研判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涉及扶贫领域违纪问题349个,已查处和纠正320个,正在移交办理29个。
畅通信访诉求渠道,在保山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设置“我要举报”专栏,对群众来信邮寄地址及邮编、来访详细地址及电话、网络举报地址等进行详细公布。今年4月,通过保山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廉洁保山”微信公众号、保山日报、保山电视台发布《关于受理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的公告》,制作了1000余块可在室外悬挂的公告牌,将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受理范围和受理方式向全社会予以公布。
同时,各乡镇纪委设立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举报专线,在村民相对聚集的地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进行张贴公布,解决了广大群众的举报和诉求“找谁说”的问题。并对实名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一次性给予实名举报人奖金人民币1000元。目前,昌宁县纪委兑现了第一例经查实的实名举报人奖励1000元。(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