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毕节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6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1.金沙县化觉镇柏坪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朝阳虚报冒领黔西北民居改造补助款等问题。2009年,李朝阳违规申报6户地灾建房指标并收取好处费6万元;2010年至2011年在公路建设、地灾搬迁等征地过程中,李朝阳虚列骗取迁坟补助款1.2万元;2012年在实施黔西北民居改造工程中,李朝阳虚报24户改造对象领取12万补助款据为己有。2017年7月,李朝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纳雍县新房乡木沟寨村党支部书记严秀海吃拿卡要问题。2012年至2016年期间,严秀海在为村民补办合作医疗登记、申报危改指标、办理户口登记等过程中,多次收取他人好处费共1.435万元。2017年6月,严秀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威宁县羊街镇交河村村委会主任成云峰在扶贫工作中索取好处费问题。2015年,交河村在实施能繁母牛项目过程中,成云峰编造虚假理由,分别向村民马某、张某各索取0.2万元,共计0.4万元。2017年7月,成云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清退。
4.七星关区松营村党支部书记钱应在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在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中,钱应违规将其大哥钱东等15户纳入精准扶贫贫困户系统。2017年6月,钱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赫章县白果镇发营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永胜虚报冒领扶贫款等问题。2013年,在实施白果镇发营村养羊项目过程中,王永胜利用自己和妻子名义违规申报养羊指标,获取补助资金1.9万元。2014年至2015年,王永胜将向群众收取的耕地占用费0.9万元占为己有。2017年4月,王永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虚报冒领的养羊补助款予以收缴,并将贪污的耕地占用费按程序进行补缴。
6.大方县安乐乡坪坝村党支部书记包顺明、村委会副主任康朝辉私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问题。2014年3月,包顺明领取坪坝村201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0.41万元后,与康朝辉平均私分。2017年6月,包顺明、康朝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扶贫领域出现的问题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压力传导到最“末梢”。各扶贫项目资金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找出监管漏统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聚焦“护民生、促脱贫”目标,主动介入、及时跟进、靠前护航,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